数据库别名命名规则

数据库别名必须符合 Cypher 关于有效标识符的标准限制。请参阅 Cypher 手册 → 命名规则与建议

适用以下命名规则

  • 名称必须是一个有效的标识符。

  • 名称长度最多可达 65534 个字符。

  • 名称不得以点号(.)结尾。

  • 以底线(_)开头或以 system 为前缀的名称保留供内部使用。

  • 名称中可以使用非字母字符(包括数字、符号、点号和空白字符),但必须使用反引号(backticks)括起来。

  • 如果存在匹配的组合数据库,点号(.)将被解释为组合数据库与组成部分别名名称之间的分隔符。否则,Neo4j 会将该点号仅视为数据库名称的一部分。

这些命名限制和转义规则适用于所有不同的数据库别名命令。

不建议在数据库别名名称中使用点号(.)。这是因为很难确定点号究竟是数据库别名名称的一部分,还是组合数据库中数据库别名的分隔符。有关更多详细信息,请参阅 包含点号的数据库别名名称